一、什么是经济犯罪?
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、交换、分配、消费领域,为谋取不法利益,违反国家经济、行政法规,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,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。但是,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,不是犯罪。经济犯罪是犯罪的一种,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属性,即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。除此之外,经济犯罪还具有以下三个特点:(1)发生在经济领域。即发生在国民经济的生产、交换、分配、消费诸环节。(2)主观上为故意,过失不构成经济犯罪,并且一般都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。(3)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,而与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财产犯罪不同。
二、经济犯罪的种类有哪些?
(一)生产、销售伪劣商品罪
1、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;
2、生产、销售假药罪;
3、生产、销售劣药罪;
4、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;
5、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;
6、生产、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;
7、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;
8、生产、销售伪劣农药、兽药、化肥、种子罪;
9、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。
(二)走私罪
1、走私武器、弹药罪;
2、走私核材料罪;
3、走私假币罪;
4、走私文物罪;
5、走私贵重金属罪;
6、走私珍贵动物、珍贵动物制品罪;
7、走私珍稀植物、珍稀植物制品罪;
8、走私淫秽物品罪;
9、走私普通货物、物品罪;
10、走私固体废物罪。
(三)妨害对公司、企业的管理秩序罪
1、虚报注册资本罪;
2、虚假出资、抽逃出资罪;
3、欺诈发行股票、债券罪;
4、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;
5、妨害清算罪;
6、隐匿、故意销毁会计凭证、会计帐簿、财务会计报告罪;
7、公司、企业人员受贿罪;
8、对公司、企业人员行贿罪;
9、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;
10、为亲友非法牟利罪;
11、签订、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;
12、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;
13、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;
14、徇私舞弊低价折股、出售国有资产罪。
(四)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
1、伪造货币罪;
2、出售、购买、运输假币罪;
3、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;
4、持有、使用假币罪;
5、变造货币罪;
6、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;
7、伪造、变造、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、批准文件罪;
8、高利转贷罪;
9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;
10、伪造、变造金融票证罪;
11、伪造、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;
12、伪造、变造股票、公司、企业债券罪;
13、擅自发行股票、公司、企业债券罪;
14、内幕交易、泄露内幕消息罪;
15、编造并传播证券、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;
16、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、期货合约罪;
17、操纵证券、期货交易价格罪;
18、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;
19、违法发放贷款罪;
20、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、发放贷款罪;
21、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;
22、对违法票据承兑、付款、保证罪;
23、逃汇罪;
24、骗购外汇罪;
25、洗钱罪。
(五)金融诈骗罪
1、集资诈骗罪;
2、贷款诈骗罪;
3、票据诈骗罪;
4、金融凭证诈骗罪;
5、信用证诈骗罪;
6、信用卡诈骗罪;
7、有价证券诈骗罪;
8、保险诈骗罪。
(六)危害税收征管罪
1、偷税罪;
2、抗税罪;
3、逃避追缴欠税罪;
4、骗取出口退税罪;
5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、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发票罪;
6、伪造、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;
7、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;
8、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、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;
9、非法制造、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发票罪;
10、非法制造、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;
11、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发票罪;
12、非法出售发票罪。
(七)侵犯知识产权罪
1、假冒注册商标罪;
2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;
3、非法制造、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;
4、假冒专利罪;
5、侵犯著作权罪;
6、销售侵权复制品罪;
7、侵犯商业秘密罪。
(八)扰乱市场秩序罪
1、损害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罪;
2、虚假广告罪;
3、串通投标罪;
4、合同诈骗罪;
5、非法经营罪;
6、强迫交易罪;
7、伪造、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;
8、倒卖车票、船票罪;
9、非法转让、倒卖土地使用权罪;
10、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;
11、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;
12、逃避商检罪。
二、侵犯财产罪
1、职务侵占罪;
2、诈骗罪;
3、侵占罪;
4、挪用资金罪;
5、挪用特定款物罪;
6、故意毁坏财物罪;
7、破坏生产经营罪。
三、贪污贿赂罪
1、贪污罪;
2、挪用公款罪;
3、受贿罪;
4、单位受贿罪;
5、行贿罪;
6、对单位行贿罪;
7、介绍贿赂罪;
8、单位行贿罪;
9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;
10、隐瞒境外存款罪;
11、私分国有资产罪;
12、私分罚没财物罪。
四、其他贪利性犯罪
(一)危害国家安全罪
为境外窃取、刺探、收买、非法提供国家秘密、情报罪。
(二)危害公共安全罪
1、非法制造、买卖、运输、邮寄、储存枪支、弹药、爆炸物罪;
2、违规制造、销售枪支罪;
3、非法出租、出借枪支罪;
4、非法买卖、运输核材料罪。
(三)侵害公民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罪
1、拐卖妇女、儿童罪;
2、收买被拐卖妇女、儿童罪;
3、强迫职工劳动罪;
4、非法雇用未成年人罪;
5、打击报复会计、统计人员罪。
(四)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
1、伪造、变造、买卖国家机关公文、证件、印章罪;
2、伪造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印章罪;
3、非法生产、买卖警用装备罪;
4、非法生产、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;
5、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;
6、包庇、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;
7、赌博罪;
8、窝藏、转移、收购、销售赃物罪;
9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;
10、非法处置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罪;
11、组织他人偷越国(边)境罪;
12、出售出入境证件罪;
13、非法向外国人出售、赠送珍贵文物罪;
14、倒卖文物罪;
15、非法出售、私赠文物藏品罪;
16、盗掘古文化遗址、古墓葬罪;
17、盗掘古人类化石、古脊椎动物化石罪;
18、擅自出卖、转让国有档案罪;
19、非法组织卖血罪;
20、强迫卖血罪;
21、非法行医罪;
22、非法捕捞水产品罪;
23、非法猎捕、杀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;
24、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、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;
25、非法狩猎罪;
26、非法占用农用地罪;
27、非法采矿罪;
28、破坏性采矿罪;
29、非法采伐、毁坏珍贵树木罪;
30、盗伐林木罪;
31、滥伐林木罪;
32、非法收购盗伐、滥伐的林木罪;
33、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罪;
34、非法持有毒品罪;
35、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;
36、窝藏、转移、隐藏毒品、毒赃罪;
37、走私制毒物品罪;
38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;
39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;
40、非法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、幼苗罪。
41、组织卖淫罪;
42、强迫卖淫罪;
43、协助组织卖淫罪;
44、引诱、容留、介绍卖淫罪;
45、引诱幼女卖淫罪;
46、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;
47、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;
48、组织淫秽表演罪。
(五)危害国防利益罪
1、伪造、变造、买卖武装部队公文、证件、印章罪;
2、非法生产、买卖军用标志罪。
(六)渎职罪
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、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。
三、触犯经济犯罪会如何判刑?
1、涉嫌违反《刑法》侵占罪的规定,即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退还的行为。法定刑期,一般情节的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2、《刑法》和相关司法解释没有规定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”的具体标准,可能各省自己有标准,建议咨询当地。
高利转贷罪和挪用公款罪是经济犯罪中两个比较典型的罪名,它们的量刑标准与经济犯罪的量刑标准有相似之处,它们大多数以犯罪的数额去认定。但是高利转贷罪是采用单位犯罪的双罚制,而挪用公款罪不仅考察数额还因类型不同考察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