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案件辩护词撰写的“1点3式”

2020-07-21

辩护词能体现律师的逻辑思维能力、语言组织能力、专业训练能力、质证辩护水平。写好辩护词,没有速成的方法,只能通过案例的实操性撰写训练提升。作为新入门律师,在辩护词撰写之前,得先学会如何才能写出一份合格的辩护词。本篇来聊聊刑事案件辩护词撰写的“1点3式”。

一、“1点”即1个重点:辩护策略和辩护技巧的确定,它是辩护词撰写的前提

每个律师在接受一个刑事案件的委托,通盘了解案情后,首先面临的问题是依据所掌握的证据和信息确定案件的辩护策略。案件究竞是作无罪辩护还是作罪轻辩护?

依据许兰亭律师的观点,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该如何选择?取决于如下两点:其一,当事人的认罪态度。如果一个案件的当事人拒不承认起诉书所认定的事实,他始终给自己作无罪辩护,那我们律师就不能以“律师独立履行辩护职责”为由给当事人作罪轻辩护。其二,本案的事实、证据与法律。律师辩护还是要“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”。办案机关做出的任何决定都不能脱离本案的事实和法律,而事实只能是依法查明的事实,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,即法律事实。【1】

依据王思鲁律师的观点,对于若罪名成立面临重判甚至极刑而又证据不足或程序违法的重案,一般应作对抗性的无罪辩护。对于控方指控的犯罪情节严重,一旦罪名成立则面临重刑或者死刑的案件,辩护律师如果发现控方的证据不足以排除合理怀疑,或者办案过程中有严重的程序违法,“用证据和法律说话”反而能给控审方带来巨大的压力,最终作出的判决可能会比“认罪”的辩护效果更佳。

确定好辩护策略之后,依据案件情况和特点,再行确定辩护技巧,有关于辩护技巧,通常有如下几种: “抗辩型”“说理型”“求情型”“综合型”的辩护技巧。

二、“3式”即3个注意事项:辩护词的结构、辩护词内容的调整、辩护词的格式

(一)辩护词的结构。一般来说,辩护词可以分为四大部分:标题、序言部分、正文部分、结尾部分。辩护词的标题一审阶段是:被告人XXX被控XXX罪一案一审辩护词;二审阶段是:上诉人XXX被判XXX罪一案二审辩护词。辩护词的序言部分主要有三项内容: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;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;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。辩护词正文部分。在正文开始清晰的表达对案件整体定罪、量刑、证据以及事实的基本观点。辩护词的结尾部分一般有两个内容:辩护词的中心观点;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。语言应当做到简短、明确、有力,切忌多次重复罗嗦。【2】

(二)辩护词内容的调整。开庭以后,有发问阶段、举证质证阶段,公诉人还要发表公诉词,律师庭审发表辩护意见必须要结合庭审情况,要结合当时发问、举证、质证的情况来调整辩护词的内容,有时候甚至要根据庭审情况改变辩护观点。在开庭前用U盘复印给书记员并告之二点:如有出入,以庭上发言为准;在记录辩护意见时注明“详见庭后整理提交的辩护词”。庭后再据庭审情况完善辩护词在法官要求时间内交给书记员等。
(三)辩护词的格式。严格按照公文格式要求来调整文章格式,标题、正文及各级标题的字体、字号、是否加粗,全文的行间距、段间距和页边距、页码以及特定的页眉等等。


分享